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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简报制度

2009年07月06日 00:00 点击: 次 作者: 来源:

  为了反映兰州大学敦煌学研究所的工作动态,加强信息交流与沟通,使研究所的科研、管理等各项工作有序进行,保障核心工作和首要任务按时保质的完成,同时,使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上报教育部、学校并使研究所全体人员了解、关注,特制订工作简报制度。
  一、工作简报一般应每季度发行一期,必要时可以酌情加期。
  二、工作简报由研究所所长直接负责,并责成专人(所长助理或办公室秘书人员)操作,每期简报经中心主任签字后方可发行。
  三、工作简报制度的执行情况如何,是研究所专家委员会和全体专职科研人员对所长工作考核、评估的重要内容之一。
  四、工作简报内容主要包括:
  1、重大学术活动报告,如学术委员会会议纪要、全国性学术会议或国际性学术会议纪要等。
  2、教育部、学校关于基地建设工作的重要举措、重大决定;主管部门的工作布置、规划及落实情况。
  3、科研工作的重要信息:研究所重大科研课题工作进展状况报告,重要的研讨会议信息、以及中心科研人员所取得的重要成果简介等。
  4、国内外专家学者来中心访问交流、讲学的情况。
  5、人员聘任变动以及硕博士的培养情况。
  6、重大项目的进展情况。
  7、全国各高校重点基地与本研究所的交流、合作的信息;
  8、规章制度条例的制定和执行情况报告。
  9、其他有关研究所工作情况的报告。
  五、每期工作简报必须打印,报送教育部社政司、学校主管校长、校社科处,并抄送历史文化学院及相关研究机构。
  六、做好与相关重点研究基地的工作简报交流工作。
  七、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,制度的解释权归兰州大学敦煌学研究所。